(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天弘忧配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旨在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程序,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选任程序包括交流研究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背景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会议不定期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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